來源:保定晚報作者:時間:2025-12-09 09:13
12月5日,中國證監會發布《上市公司監督管理條例(公開征求意見稿)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,我國將迎來首部專門的上市公司監管行政法規。
為進一步健全上市公司監管法規體系,推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,中國證監會立足監管實踐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》等法律規定,研究起草了《條例》,于12月5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,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6年1月5日。
上市公司是資本市場的基石。黨中央、國務院高度重視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工作。中國證監會稱,近年來,上市公司規模快速增長、結構持續優化、質量不斷提升,有力支持了資本市場和實體經濟的健康發展,但和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、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、加快建設更多世界一流企業的要求相比,還存在一些差距,部分上市公司仍存在治理機制不健全、信息披露不合規、董監高不盡職、大股東行為不規范等問題。出臺《條例》是增強基礎法治供給、推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必然要求。
《條例》主要內容包括:一是完善上市公司治理要求,規范治理架構以及控股股東、實際控制人、董事、高管等“關鍵少數”的行為,促進提升治理的有效性,夯實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的根基。二是進一步強化信息披露監管。特別是針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“財務造假”,通過健全上市公司內部監督制約、追責追償機制,禁止第三方配合造假等方式,多維度予以重點打擊和防范。三是規范并購重組行為。細化完善上市公司收購、重大資產重組等規定,進一步明確財務顧問的職責定位和獨立性要求,支持產業整合升級和企業轉型。四是加強投資者保護。對市值管理、現金分紅、股份回購等作出明確要求,推動上市公司提升投資價值、增強回報投資者意識。明確主動退市中投資者保護安排,防范上市公司規避退市、利用破產重整損害投資者利益。五是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,細化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在依法履職過程中可以采取的措施,對占用擔保、配合造假等行為設置專門罰則。
據《中國銀行保險報》